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在今天成为法律前是否有受到内阁核准?

全国新冠肺炎疫苗施打计划协调部长凯里发布声明,表示他已经针对旨在打击与新冠肺炎和紧急状态相关的假新闻的紧急条例,与全国警察总长阿都哈密峇多谈及吹哨者揭穿目前进行中的疫苗施打作业的错处。我对这份声明表示欢迎。 这引起了七个重要的疑问: 第一,今天生效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是否有呈上内阁寻求核准?若那些制造、发布或散播假新闻的人士在该条例下定罪,将会处于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最高三年或两者兼施。 还是紧急条例是在没有获得内阁核准下就刊宪? 第二,为何内阁部长,尤其是全国新冠肺炎疫苗施打计划协调部长凯里没有修正这个条例,以确保全国疫苗供应计划的吹哨者(比如肾脏科医生兼前线人员拉菲达阿都拉医生)不会被该条例对付? 第三,为何这个条例只把假新闻的范畴局限在新冠肺炎和紧急状态上,而不是涵盖所有类型的假新闻和假资讯,后者在过去几年损害了马来西亚的种族及宗教间的关系? 第四,肾脏科医生拉菲达阿都拉有关全国疫苗供应计划里存在的“两种地位、两种标准2.0”弊病的推文,还有三名希望联盟领袖即安华、林冠英和莫哈末沙布志期1月12日的有关紧急状态的联合声明,是否就是这个条例出台的因由? 第五,为何内阁没有建议在这个条例刊宪前,先展开一段收集相关团体及人士反馈的时期? 第六,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是否预示着,以后新条例会在没有进行任何公告、讨论或辩论下就突然刊宪成为法律? 第七,慕尤丁内阁是否愿意冻结即将生效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将它展延到过后,直到为该条例进行修正以及收集民众反馈为止?